玄素の果子

【all叶】为了守护爱与正义,我叶修绝不能失忆:第十二章

  ♡又名《密室逃脱之叶修的爱情保卫战》

  

  ♡密室解密悬疑温馨惊悚向

  

  ♡QAQ我可以有评论的小心心嘛

  

  ▽

  

  在叶修眼里,联盟里除了韩文清,孙哲平也称得上是铁骨铮铮的一条汉子。

  

  虽然是变态了点。

  

  一五大三粗的大老爷们,有勇气穿一身粉粉嫩嫩的队服,那必须得是真正的猛士啊!

  

  孙哲平其人,留给叶修的第一印象是打法很奔放,无愧于他的职业,贼狂。

  

  第二印象是惨,这老哥真的是百花的队长?难不成百花上下都是那个粉毛小辫子负责的?堂堂队长,连选队服颜色都插不上嘴,简直人间惨案?

  

  叶修拢了拢嘉世队服,感觉吴雪峰审美真好,这队服上的图案虽然和之前给他画的头像差不多,但比百花队服强一万倍,以后再也不嘲讽他偷工减料了。

  

  等和孙哲平处久了,叶修将第二印象揉吧揉吧丢进垃圾桶了。

  

  他哪里惨了,他就一变态,还是个审美清奇的变态。

  

  K市虽然被称作春城,可冬天打正午头没被太阳照到的地方也冷飕飕的。这点是叶修的亲身体会,他可以用连着打的三个喷嚏作证,绝对靠谱。

  

  孙哲平还穿着短袖队服,长袖外套就搭胳膊上,看着叶修鼻尖被冻得通红,领子竖起,拉链拉到顶,还不停搓着手,一副可怜巴巴的模样。

  

  特么的,赛场上嘴那么欠,结果这小模样,想真人PK都下不去手啊。

  

  将队服外套丢叶修头顶,结果收获的不是那什么羞涩的笑也不是一张好人卡,而是经典的叶式嘲讽。

  

  “大老爷们的,这么粉,都没脸穿啊!”

  

  于是叶修被孙哲平拎到了他宿舍楼下,原本是想直接抗楼上的,可叶修盯着那没电梯的六层楼,表达了自己那一双腿已经深深爱上了K市的土地,暂时不想和钢筋混凝土打交道。

  

  孙哲平颇为遗憾,其实他宿舍挺干净的,带叶修来看看也不丢面子,可惜叶修懒癌犯了,不想动就不想动吧。

  

  上了楼,在自个衣柜前踌躇良久。

  

  给叶修穿哪件呢?这选择太特么难了。

  

  风衣?会不会太正式了?牛仔?叶修会不会觉得自己是个非主流爱好者?

  

  夹克?感觉好像可以,抽出那件不久前老妈送来的黑夹克,想了想,将那一收到就拆下来的白毛毛重新装了回去。

  

  撸了两把,挺软和的。

  

  叶修在楼下挑了个能晒到太阳的地方蹲着,懒洋洋打了两个哈欠。

  

  “呦,下来了,”看到了那边线是骚粉色的运动裤,叶修抬头打了声招呼,“搭把手,腿麻了。”

  

  孙哲平那真是单手就把叶修从地上拎起来了,一手拎着叶修,另一只手往叶修后背屁股连同裤腿拍了拍。

  

  叶修瞪了他一眼,“干啥呢!”

  

  “拍灰。”

  

  这时候叶修看见了他搭肩上的那件皮夹克,嘴角抽了抽,“看不出来,你还挺少女心的。”

  

  粉队服就算了,皮夹克居然还围了个毛领子,还不是啥皮草,就人造的,特别招小姑娘喜欢的那种白毛毛。

  

  沐橙就有好几件这样毛茸茸的衣服,她和烟雨那个新人妹子关系不错,最近都好到穿对方挑的衣服了。

  

  替苏沐橙拿了快递送她屋里,谁知那丫头一拆开,直接把脸埋进去了,还轻轻蹭啊蹭的。见他一副大惊小怪的模样,直接把他的脸也按了进来,“舒服吗?”

  

  说实话,是挺舒服的。

  

  可是,沐橙你刚刚那个动作很暴力啊!

  

  “啧啧啧,想不到你是这样的老孙。”叶修嫌弃地找着领子后边的扣子,将孙哲平刚装上去的白毛毛给拆了下来,然后往孙哲平脖子上一缠。

  

  挺喜感的。

  

  如果不是路过的大长腿漂亮妹妹看他们的眼神跟看变态似的。

  

  叶修打量了一下两人的穿着,一个皮夹克运动裤,一个粉短袖运动裤脖子上还裹了一圈白毛毛,好了,不用看了,变态的那个肯定是孙哲平。

  

  “瞅你呢。”叶修努了努嘴,示意孙哲平看看身边的人都是啥眼色。

  

  孙哲平只扫了眼,他可不是个会看周围人脸色的人,“瞅我帅呗。”

  

  平时一副痞相,穿着打扮都不像个好人,也没几个人敢盯着他看,可他今天偏生就穿的格外喜感,尤其是脖子上绕着的白毛毛,直接弱化了他的气势。

  

  不仅有人敢盯着他看,还敢指指点点,捂着嘴偷笑。

  

  “嗯嗯嗯,行,您是挺帅的。”


        其实这也是句大实话,孙哲平五官硬朗粗犷,尤其是那眉毛,斜飞入鬓,气势逼人,五官单独挑出来也个顶个儿的优秀,更何况就他那身边时常围绕着的莺莺燕燕,也知道这就是个能让女人们甘愿堕落的男人。


        但是吧,他正经点儿还好,脸上没啥表情也将就,只要他笑一下,看一眼叶修,再开口说句话,妥,叶修想拿拖鞋抽他。


        加上今儿穿得这身像是神经病一样的衣服,呵呵。


        叶修现在跟他走在一起都觉得丢人。

  

  怕不是真的脑子不好使。

  

  孙哲平这孩子,脑子有点不大好使,他爹是这么说的。

  

  小时候长得不错,打架也是一把好手,成天在外边惹事,就喜欢听那些不懂事的小姑娘小伙子在他后边尖叫欢呼。

  

  长大了点,被张家那小子带去打游戏了,喜欢打就去打呗,听说打比赛的姑娘少,别祸害人家小姑娘也挺好。

  

  手打废了?治!咱家有的是钱。

  

  治了几年,治不好了,那就把心收收,也二十好几了,该出去祸害几个小姑娘了。

  

  有心上人了?好事!带回家瞅瞅?

  

  还没追到?那就滚出去追!啥时候追到了,啥时候带媳妇回家!

  

  于是孙哲平就这样被撵出来了,听说他打算去B市碰碰运气,老头贼贴心给他准备好了行李机票,还怕他惹事,叫人给他塞了惹不起的人的名单。

  

  老爷子一边钓着鱼,一边寻思这出去好几年了,也不和家里多联系联系,该不是媳妇追丢了,没脸回来了吧?

  

  心疼得手一抖,咬饵的鱼又溜了。

  

  还没来得及骂出声,手机铃响了,一瞅来电显示,哦,刚念叨小混蛋,这就来电话了。

  

  “老头,你那个名单里,叶秋是啥情况?”

  

  名单?啥玩意,这臭小子又惹事了?还特么惹了惹不起的?

  

  鱼竿一甩,“臭小子,你特么不是说你打游戏去了吗?怎么又给老子惹事?”

  

  “我特么哪惹事了,我就问问,而且指不定那是我小舅子呢!”

  

  孙父倒吸一口冷气,卧槽,儿子这是有出息了啊?看上叶家的小姐了,等等!叶家这一代嫡系有小姐吗?

  

  “你特么不会想告诉我,我儿媳妇是个男的吧!”

  

  孙哲平嘴角一抽,叶家这么牛逼吗?就提了个叶秋,他爹都猜到这了。

  

  “这不还不是你儿媳妇吗?”

  

  “你真特娘的是个惹事的人才!”孙老爹差点捏爆了手机,等了这么多年的儿媳妇没到手就算了,这还换了个性别。

  

  “谢了,不愧是您的种。不过叶家到底什么情况?叶秋说他哥家里被塞部队去了,我这不寻思套套近乎看能不能把人捞出来吗?”

  

  “儿啊,要不你换个媳妇?这个真招惹不起,你要真把叶家嫡系子弟给掰弯了,我怕是要白发人送黑发人了,他家这方面敏感着呢。”

  

  “咋地?这年头恋爱自由都不行?”孙哲平听他老爹这一番从心之言,要还不明白叶家势大可就是真的蠢了。

  

  “他家上一个恋爱自由的怕是没几年好活了,啧,可惜了。”孙老爷子摇了摇头。

  

  孙哲平吞了口唾沫,这特么的,追叶修还有生命危险啊!

  

  TBC

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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